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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走於美國的東海岸

今年美國的國慶,是個週四,只有一天假,但我和多數的同事一樣,週五用了一天休假,加上週末就成了四天的假期,在美國,這是很難得的。我和妹妹,妹夫商量要把這四天用好用足,最後決定,穿行美東。到最東北角的緬因州的ACADIA國家公園,途徑波士頓做為中轉站,做短暫的停留和休整。

  週三晚十一點,從位於機場的HERZ租車公司把車開了回來。我很幸運,本來租的是部中型大小的轎車,由於租車公司沒有我要的牌子的車了,而我又拒絕接受他們給我的另一部提高一檔的福特的TURAS,最後她們以同樣的價錢,給了我一部輕型吉普,是從佛州開過來的一部FORD的ESCAPE。正常情況下,吉普的租金是普通轎車的兩倍,我曾經幾次想租吉普旅行,都因為價格問題而最終放棄,不成想這次卻是歪打正著,得來全不費工夫。

  週四早八點,我們啟程上路。吉普車開起來的感覺真的很棒,尤其開長途和山路。一路順暢,很快就接近了波士頓,這座美國東部的明珠之城。在這裏,我們感受到了它的得天獨厚的地理和人文環境。一條查爾斯河橫貫整個城市,河中綠波蕩漾,河岸柳樹成隱,無論是沙灘上的日光浴還是青草地上的野炊,那份休閒無不透出一種與世無爭的文明。最著名的麻省理工和哈佛大學就坐落在河的南岸。兩所校園相距不足2英里,一條麻塞諸塞大街貫通其中。在這裏,見到了很多亞裔的面孔,不知道他們是和我們一樣只是慕名而來的觀光客,還是求學於此的學子,然而我相信,所有人的心中,都充滿了同樣的仰慕和想往,不然,就不會,當我們走進那雄偉而古老的建築大廳,環顧那寬廣的空間,仰視那高高的屋頂,不由得,放緩,放輕了的腳步!每個人都想親自走一走那連通了百年歷史的古老建築的林蔭小道;摸一摸那真的是整塊的石頭築起的牆壁;看一看牆上我們知道和不知道的那些被記入了史冊的人怎麼想,怎麼說。

  離開大學區,穿越波士頓城往東南,沿著狹長的海灣,我們首先到了美國大陸東南角最後一個有人煙的小鎮,PROVINCETOWN,在那裏,我們看到了CAPE COD的燈塔,孤獨卻安然地屹立在崖邊。我們幸運地看到了燈塔裏閃爍的燈光,照亮的是整個海灣和人們心中的那份崇敬。當晚,我們就出了波士頓城。對波士頓這個城市更深入的瞭解,是來自兩天後返回的時候。因為時間還來得及我們就又繞進了城中,去走那條觀光客必走的“自由之路”。這條步行近3個小時的路線,起始於叫BOSTON COMMON的街心公園,沿著這條步行街我們轉遍了波士頓城最繁華和最古老的地帶,讓我們由衷地驚歎波士頓是真的漂亮,是那種古典和雄偉的美,城中的建築,如果不是親眼所見,你絕對不相信可以那麼歐化。厚厚的石面,粗壯卻不失雅致的立柱,飛牆走壁的雕刻,不管是造型,創意,結構,色彩,用料,每棟建築都給人極不同的感覺。這些始建於十八世紀的建築,感覺上,結實得炮彈轟不垮,古老得以為上千年,然而,整潔得卻像剛剛完工於昨天。

  在城中最繁華的地帶,有一條長廊,中間相隔不遠就是一個玻璃築成的格子間,玻璃上,都是密密麻麻的數字,是那些死於納粹集中營中的人的代碼。他們被剝奪了一切,甚至最後的一襲裹體的衣衫和生之父母的毛髮,他們也沒有名字,最終留下的只是個數字,一個代碼,記載了他們真的曾經來過人世的事實,然而,沒有人,更清楚地知道他們是誰,他們從哪里來,他們到過哪里去,他們有著怎樣的過去,他們給這個世界留下過什麼!從1933年到1945年,一千一百萬人慘遭納粹的殺戮,其中,六百萬是猶太人,占歐洲猶太人口的半數以上。 每一個數字都是倖存者身上抹不掉的烙記,是讓後世之人觸目驚心的一段歷史。

  我們離開麻省,一路向北,約300英里,就到了緬因州的ACADIA國家公園。公園分兩部分,一部分是要坐輪渡過去的一個孤島,在海中間,有兩個碼頭可以過去,我們去的是在大陸上的另一部分。海灣以一個環形的結構把大陸上的這部分公園裹在了裏面,公園並不大,車行的路線總共只有27英里,最著名的海灣是BAR HARBOR,海岸線約28英里長。海邊有礁石,有沙灘,夏天的時候,有些地方還能游泳。這個公園裏,海拔最高的地方是CADILLAC MT的山頂,如果西元兩千零二年七月三日的早晨我是唯一個站在了山頂的人,那我就是那天中美國最早看到了日出的人。放眼望去,腳下是沉睡的大地和寧靜的海港,淒冷的晨風刺骨的涼,厚厚的雲很快就遮住了第一抹霞光,但心情在那一刻卻是絕對的寧和。

  我們抵達公園的那天晚上,就宿營在公園管轄內的BLACKWOODS宿營區,每晚20美金,沒有電,沒有洗澡的地方,帳篷搭在樹林裏,看不到海。我們買了木頭,妹夫把我們帶去的準備煮菜用的油澆到了木頭上,篝火很容易就點起來了。我和妹夫兩個人,用了半個小時,搭起了那個可以分隔成兩個房間,能睡六個人的大帳篷。妹夫負責煮飯;妹妹負責洗刷,收拾雜物;我負責開車,導遊;這一路,我們三個人真是分工明確,合作愉快。那個煤氣爐立了大功,讓我們每天都有一頓熱湯熱水,不用三餐都吃美國飯。

  我們盡可能帶齊所需的物件,但還是忘了一樣非常重要東西,一盞煤油燈。天黑之後煮飯,媾火是不夠亮的,所以,妹夫把湯裏放多了鹽的責任歸罪於我們沒照明的燈了。

  這個季節的晚上,最低溫度仍有50華氏度,我把雙人的氣墊床讓給了妹妹和妹夫,自己裹了睡袋,一覺到天亮,起來,才覺得腰酸背痛。這次的露營比我第一次的露營,要專業多了。然而,我更懷念第一次露營的經歷。

  露營也能上癮,尤其對年輕人而言。然而,離開公園後,就再難找到能露營的地方了,在波士頓附近的露營地不但價格不菲,要30美金,還都暴滿。我們只能去住酒店。我這次真的領教了網路的好處!在網上,我定到的週四晚的酒店是個三星級的酒店,只要60美金,而我們週六晚住在了HOLIDAY INN,是WALK-IN的,卻要上百美金。妹妹和妹夫都說不值,然而,我們也找不到更便宜的地方了,尤其,天,已經很晚了,那一天,我們趕了400英里的路,每個人都很累。

  回程的路上,看到很多警車,便衣的員警也不少,惡習難該的我,超速是必然的,沒有被逮到,只是運氣,很多人,在我之前,做了替罪羊。妹妹說她最累,因為眼睛睜得比我都大,我問她看什麼呢,她說看員警。她的理論是既然管不了我不超速,就只好去管管哪兒藏著員警了。

  在路上,大概是因為神經一直是蹦著的,倒不覺得累,但越接近家門的時候,就越覺得身體像散了架似的。四天,我一個人,開了一千七百多英里,從賓州出發,沿著大西洋的海岸線,把I95號這條貫穿了美國南北的洲際公路走到了盡頭,真的到了美國東岸的天涯海角。這才只不過是我跨越美洲大陸的計畫的一個前奏。艱難的路還在後面,更多未知的考驗和磨煉也都在後面。

  我對自己,和即將到來的遠行,充滿了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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